理財,法律,勵志演講請洽(02)89521466~ 律師,包租公,律師公會理事,不動產經紀人榜眼,作家,電視節目來賓,講師,演講人~理財,法律,勵志演講請洽(02)89521466

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之法律新聞好好玩:新婚夫Julio離過婚 胡婷婷:很好的事


剛剛看到一則網路新聞,胡婷婷的新婚丈夫離過婚,胡婷婷表示,我之前就知道,我覺得這很好的事,表示他有勇氣在感情不對的時候做出抉擇。而且經歷過婚姻,曾經不相信愛情,也代表他現在更懂婚姻和愛情的真正意義。(NOWnews)看到這裡,會不會有很多人心裡想,離婚怎麼可能會是一件好事呢?

以我當律師的體認,我要說,離婚不見得不是一件好事,這樣說有點複雜,你可以把兩個「不」字負負得正,也就是說,離婚有可能是一件好事。

處理婚姻的個案,我會先問清楚對方的需求和想法,正常來講,一般人應該會去想自己以後要什麼,但這麼想就錯了,竟然有大多數的當事人會說,我要什麼不重要,你律師幫我去弄清楚對方要什麼,然後想辦法不要讓對方得逞。所以,弄清楚對方要離婚的,我的當事人偏偏不離婚;對方有點想要維持婚姻的,我的當事人偏偏要離婚。有些複雜的案子,一開始我的當事人想要離婚,對方一口答應,換我的當事人不離婚了,你會覺得前後矛盾嗎?其實不會,我的當事人的原則從沒變過,始終故意跟對方唱反調就對了。原來,不要讓對方得逞才是當事人最想要的。

為什麼會離婚?那當然是感情不好了,僵持下去,甚至完全不顧自己的未來及處境,只為了不讓對方得逞,傷害的究竟是對方還是自己呢?

所以囉,我說,離婚不見得不是一件好事。明白我說的,你再看看胡婷婷說的那一番話,是不是覺得她講得很棒呢。
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財富自由612612就是lawyer
更多文章歡迎參觀,請搜尋612 lawyer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之律師生涯隨筆:贍養費不是扶養費


今天看到網路新聞,提到高凌風的前妻金友莊,帶著律師到醫院討論分家產,兩人離婚,從協議的360萬元,改成每個月10萬元的贍養費(民視新聞),對此金友莊反駁說:「從未爭產,只要他履行離婚協議,把騙我超貸的錢償還銀行,他在大陸幾千萬的房子、現金,一毛都沒向他爭。」(聯合新聞網)

夫妻都離婚了,還會有財產的問題嗎?當然會有,包括上面新聞提到的贍養費跟債務的問題就是啦。

講到贍養費,必須跟另外一個名詞「扶養費」做區分,贍養費是給配偶的,扶養費是養小孩的,兩個是不一樣的。大概是電視都這樣演,離婚就要跟對方拿贍養費,所以很多當事人找我處理婚姻問題,開口就是要贍養費,但仔細一問,這錢要做什麼,卻說要養小孩,當事人顯然是要扶養費而不是贍養費。而且電視也演錯了,離婚不一定會有贍養費,因為法律規定,必須因為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,才能向對方請求,如果有謀生的能力可以自己工作賺錢,不會陷於生活困難,就不能跟對方請求贍養費。至於扶養費才是一定要給的,依父母雙方財力決定負擔的比例。

那債務呢?不是說夫妻債務各自負擔嗎?怎麼還會有關係!原則上是沒錯,夫妻債務各自負擔,但是夫妻間如果有保證的情況就另當別論。例如先生向銀行借五百萬,由太太擔任連帶保證人,後來離婚的時候還欠銀行四百萬,雖然離婚協議書上寫這四百萬的債務由先生負責清償,但萬一先生沒還錢,銀行可不可以找太太要?當然可以,因為太太雖然離婚了,但還是債務的保證人啊。所以在離婚的時候,如果可以的話,要求另一半先將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比較好。

夫妻間的事情我看多了,昨是今非,翻臉跟翻書一樣快,你說誰對誰錯呢?愛人愛你的可愛是一種幸福,愛人愛你的不可愛是一種奢華的幸福,時間久了變成另一半批評你的不可愛是一種悲哀,另一半覺得你的可愛也變得不可愛是一種極度的悲哀。問我為什麼?我告訴你,因為沒了.....愛。
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財富自由612612就是lawyer
更多文章歡迎參觀,請搜尋612 lawyer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
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之法律新聞好好玩:洗澡不能超過15分鐘


今天看到一則網路新聞,在英國有個房東竟然要求房客「烹調食物不准超過30分鐘、房間內不得飲食否則加收清潔費」、「打破任何物件,賠償金隨我心情而定」、「特定房間洗澡不能超過15分鐘」。房間內不能吃東西,拜託喔,那像有人喜歡在床上吃東西怎麼辦啊?煮東西、洗澡還有時間規定,住旅館也不會這樣規定啊,更何況是自己租的房子,這樣的房東實在太扯了。還有什麼打破任何物件,賠償金隨我心情而定,誰教你這樣寫的啊。

在房子裡吃東西、煮東西、洗澡,應該都算是依租賃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而為使用,不過話說回來,民法也確實規定,房客應依約定方法,為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;無約定方法的時候,才是依租賃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之。所以囉,房客真的簽了以上的約定,那變成已經跟房東約定租賃物之使用方法是房間內不得飲食、烹調食物不准超過30分鐘、洗澡不能超過15分鐘,如果違反約定,民法還規定經房東阻止以後而仍繼續為之,房東可以終止契約。

所以囉,以後租房子看到房東有這樣苛刻要求的,我建議你轉頭就跑,越遠越好。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之法律新聞好好玩:2013113愛你一生又一生


今天看到自由時報的一則新聞,原來昨天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三日,國語諧音就是「愛你一生又一生」,所以在新北市,有超過百對新人辦理結婚登記,上次二○一三年一月四日說是「愛你一生一世」,昨天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三日就是「愛你一生又一生」,那今天二○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不就是「愛你一生又一世」,還真是有創意。

可是昨天不是星期天嗎?假日可以結婚登記嗎?答案是可以的,但是要記得,事先向結婚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、預約。

關於結婚登記還有一個重點,過去是儀式婚,結婚是否有效,要看有無舉行公開儀式,如果有舉行公開儀式,就算合法有效之婚姻,不管有沒有辦理結婚登記。所以,有舉行公開儀式,沒有結婚登記,婚姻有效;反之,雖然有辦結婚登記,但是沒有舉行公開儀式,這樣的婚姻是無效的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衍生出很多奇怪的事情,像是有人已經舉行過公開儀式,算已婚之人,可是身分證配偶欄卻還是空白的,就拿來騙別人尚未結婚;也有人辦過結婚登記,都過了幾十年,怎麼看都像是夫妻的生活,但只差在當初沒有舉行公開儀式,就被法院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。

為了解決上面的問題,民法在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做了修正,並在一年後開始實施,不採儀式婚,改採登記婚,所以囉,現在關於結婚剛好跟上面說的相反,結婚是否有效,要看有無辦理結婚登記,當然登記的要件包括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如果有辦理結婚登記的,就算合法有效之婚姻,不管有沒有舉行公開儀式。所以,有舉行公開儀式,沒有結婚登記,會變成婚姻無效;反之,有辦結婚登記,縱使沒有舉行公開儀式,這樣的婚姻是有效的。

嗯,講的好像蠻複雜的,還是來想想二○一三年幾月幾日會有什麼諧音好了。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

612-lawyer律師生涯隨筆,最害怕的是


參觀兒子的教室
佈告欄上貼著每位同學的自我介紹
其中有一個項目是「最害怕的是」
有人寫最害怕蜘蛛(至少證明他遇過蜘蛛)
有人寫最害怕鬼(這個我就不確定他是不是遇過鬼)
還有人寫最害怕色狼(希望他不要真的遇過色狼)
不過最特別的,有人「最害怕的是」寫『無』
(無,就是沒有的意思,既不怕蜘蛛、色狼,也不怕鬼,小小年紀,就天不怕地不怕,真是令人欽佩)

你很好奇我兒子寫的是什麼吧?
其實就是上面其中之一(當然不是鬼,也不是色狼)
我最慶幸的是
我兒子「最害怕的是」沒有寫他爸爸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

612-lawyer律師生涯隨筆,什麼都好


車子能開就好
房子能住就好
衣服能穿就好
東西能吃就好
兒子不要亂來就好
女兒不要被騙就好
老婆就是現在這個最好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

612-lawyer律師生涯隨筆,黑白切律師事務所


我:如果律師事務所叫黑白切妳覺得怎樣?
太太:黑白切律師事務所,那到底是律師還是賣滷味的?
我:妳看我的律師袍不是黑白中間一條線切過去,所以是黑白切啊。
太太:不妥,叫黑白切,那律師尊貴高尚的氣息都不見了。
我:那代表律師應該把是非黑白切清楚呢?
太太:感覺還是像在切滷味。
我:那代表現在律師人數暴增,跟街頭巷尾的滷味攤一樣多呢?
太太:那倒也是。ㄟ,你想吃滷味嗎,我去對面買。
我:好啊。



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

612-lawyer律師生涯隨筆,十八


18歲的時候想要擁有81歲的智慧

81歲的時候卻又緬懷18歲的青春

其實人生最大的幸福

就是女兒18歲的時候

太太還有18歲的身材

你還有18歲的體力

律師 千萬不能只剩一張嘴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

612-lawyer律師生涯隨筆,我是PTT


我:親愛的老婆,妳知道什麼是PTT嗎?
老婆:不知道?
我:PTT就是怕太太啊,我應該也算PTT一族的。
老婆:哼!你是說我很兇嗎?
我:不是啊,妳平常又不兇(?一個問號),就算生氣也是那麼溫柔可愛(??二個問號),我一點壓力也沒有(???三個問號),我不是怕妳兇,是怕妳那麼好會跑掉。

驚濤駭浪中又度過了一關(!驚嘆號),男人還是不要說實話,下場會比較好(。句號)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

612-lawyer,貓纜停駛,纜車不見了,原來:::


還記得那天爬山去搭貓纜
在樟樹步道上遇到打雷下雨
太太說:哇,貓纜停駛,纜車都收起來不見了
我定睛一看,沒錯,那果然是條穿越兩邊山頭的纜線
但那是『電纜』,不是『貓纜』
電纜上當然沒有纜車,不是收起來,OK?

還好爬到貓空站天氣放晴
搭了貓纜下山
如過要搭電纜下山,我要先去買根竹竿先
(走鋼索當然要拿竹竿才能維持平衡啊)


~歡迎分享轉載~請註明出處『 612-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
612lawyer的網站:http://612lawyer.blogspot.com/
請加入$612lawyer$為好友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612
612lawyer粉絲團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612lawyer
有更多文章歡迎參觀
請搜尋612 lawy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