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已經決定離婚的當事人進行訴訟是律師的工作,
但我無法幫當事人決定是否要離婚,
我私下會想,
做決定有那麼困難嗎?
不就兩條路
一條維持現狀,繼續痛苦下去
一條就離婚,重新開始
你發現了嗎?
人有得選擇反而猶豫不決
沒得選擇的人才會勇敢向前衝
我還明白
很多太太其實想要的是第三條路
期待先生最終還會愛她
也許你會說,像春嬌與志明續集那樣
志明最後不就選擇跟春嬌在一起
要我說啊,等下輩子吧
人生可不是在拍電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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