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回到念政大法研所的時候,四個同學相約搭計程車從政大到板橋海山國中參加律師高考,後來放榜了,計程車上所有的人只有兩個人不在榜單上,一個是我,另一個是計程車司機。嗯,沒錯,只有我落榜了。這件事情給我很大的刺激,自小到大還真的從來沒有參加考試落榜的經驗,人生到了谷底只好拼了命的往上爬,總算隔年我也考上律師了,我到現在還依稀記得考上律師當時的那一股衝勁。
考上了律師,跟著尤美女律師實習,期滿繼續待在尤律師的事務所工作大約二年,從此與家事案件結下不解之緣,之後離開事務所,婚姻相關的當事人會找我,同學接到婚姻案件也會問我,或者介紹給我,當你在一個領域辦出名聲,自然來的都是同類的案件。自行開業以後,一方面為了累積人脈,一方面為了回饋社會,開始跑免費法律諮詢,範圍之廣,連現在說起來我都還佩服自己的毅力。星期六上午從板橋經過淡水到三芝法服,星期六下午回頭到淡水法服,結束以後就回金山老家,隔天星期日上午到汐止法服,星期日下午到新店法服,結束以後剛好回板橋。那時北海岸的法律服務大概只有我在跑,號稱法服界的『北海之王』,像有人已經問過我,不久又從不同的人問到有律師,打來我一聽案情,說你幾天前不是已經問過我,當事人才恍然大悟從不同的管道問到的律師同樣是我,竟然跟我說,怎麼又是你?我才要說怎麼又是你吧!電話是你打的又不是我打的。另外,那個時候星期三上午我會到三重的立委服務處法服,也有段時間在萬華區公所及萬華戶政法律服務,這當中服務的據點藍、綠都有,當然你可以說我是變色龍,但我覺得法律本來就沒有顏色,當真要給法律一個顏色,自然也是像律師袍一樣黑白分明,與藍綠無關。
我說跑法服,一方面為了累積人脈,一方面為了回饋社會這是真話,我從來不會鼓勵當事人委任我辦理案件,既然是法服,我就毫無保留告訴你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意見,至於當事人要不要去訴訟,或者是自己去訴訟還是找律師訴訟,悉聽尊便,我最不會回答的問題就是當事人問我,需不需要找我來辦理案件,這就好像要一個賣菜的人自己喊說,我賣的菜最甜,我從來不覺得這是律師應該做的事。有些當事人會告訴我,我跟別的律師不一樣,我問說哪裡不一樣?他說,有的律師給了錢才有答案,你不用給錢就會回答。雖然我接案消極,但常久觀察下來,這反而是最好的方式,常常接到從未碰面的當事人直接委託,原因只是因為他的親友曾經諮詢所做信任的推薦,所以,我推掉了一個無需進行的訴訟,日後卻替我帶來三個案源,常期下來,我自然培養了很多案源。所以,我也要藉此告訴新進律師,面對律師業人數大增,競爭激烈,第一,要建立自己的專業領域,第二,不要為了創造案源而鼓勵當事人委任,這樣可能會讓自己的未來走不下去。
法服跑了幾年下來,律師生態也有很大的轉變,隨著律師大額錄取,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出現,現在到處都是法律諮詢服務,像我以前跑立委服務處的法律服務,固定只有每星期三上午,現在你注意看看街頭有些民意代表的廣告文宣,有的免費法律服務是天天都有,我也曾經在法律服務的場合,有當事人跟我說他認識很多律師,還從口袋裡掏出一大疊不同律師的名片,看起來就像撲克牌一樣,我想這應該是他跟不同的律師做諮詢蒐集來的吧。會談結束,他要跟我要名片我就沒給,我想,已經有那麼一大疊像撲克牌一樣的律師名片,也不差我這一張再拿去跟別人炫耀說他認識多少律師吧!這也讓我心生警惕,既然有這麼多的律師可以提供服務,我也跑了那麼多年下來,讓太太、小孩老是窩在圖書館也不是辦法,我想身為婚姻專家總不用讓自己的婚姻出問題來證明什麼,也是該休息的時候了,所以就一個一個法服慢慢辭退,到現在假日就是完全休息,到處遊山玩水去。
但說實在遊山玩水也要有本錢,律師要開放大額錄取已經喊了好多年,我也一路觀察這個趨勢,除了建立自己在法律的專業領域外,在大約十年前開始就有所準備,利用公餘之暇從事投資,買套房出租,我也想過,當別人知道律師從事投資時,會不會覺得律師不夠專業?但這真的只是表面的問題,大家何不想想,買套房出租有那麼容易嗎?該怎麼買?資金怎麼準備?如何順利出租?平日如何管理?這可是牽涉很多技巧,我一路以來就是靠自己的摸索,但要從錯誤中學習真的很累,才會想把長年累積下來的心得,寫成『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』部落格來分享。但說句實在話,我上面說的,當別人知道律師從事投資時,會不會覺得律師不夠專業的疑慮仍在,為了明正言順,我決定去參加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,既然是為了『正名』,當然必須奮力一博,還好考了個榜眼,證明法律沒有白念。現在我至少心裡比較踏實,我有律師執照,也經過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,這應該是兩個專業,就沒有不夠專業的問題。
這幾天也發生了一些事件,從雞排博士被郭董罵浪費資源,到吳寶春要進修EMBA,馬英九下令教育部修改法規,我發現社會普遍的輿論,只要人有才華,認真做事就是專業,其實跟原來的學歷或所學並沒有太大的關係。所以,我目前從律師身兼包租公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可以,既然考上了不動產經紀人,還真有前往一試的衝動,我認識的財經專家趙靖宇還跟我說這是『律師真會算,當房東打契約,連仲介都免了』。我跟太太說,離婚讓人難過,成交令人開心,以前當律師辦離婚都是讓人家分開,以後真的去當不動產經紀人讓人家合在一起也不錯,我太太說要讓人家合在一起去當媒婆比較快,嗯,當媒婆的事我到目前沒去想過。
我一路以來,從律師、包租公,到未來可能的不動產經紀人,從來都是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,那股聲音要我幹嘛,我就去做什麼,反正,認真作自己,活出自己的百變人生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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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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