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念書的時候,當律師的學長跟我說,律師業是坐以待幣,意思是說,坐在事務所等新台幣,現在卻是看到路旁的招牌寫泰式按摩2小時優惠1200,但律師到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3小時,才給你1000車馬費,人家泰式按摩算優惠價還要1200,這樣下去,我看律師真的會變成坐以待『斃』喔!

最近看到新聞,房仲業將新鮮人起薪拉高到60K,當然我知道這也是要有所表現否則不會讓你一直領下去,但是新進律師呢?確實有很多人連實習的機會也找不到,就算實習期滿成為受僱律師,起薪也從過去的六萬,掉到四、五萬,也是一樣不見得有受僱的機會。
從泰式按摩2小時優惠1200,比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3小時給1000還多,到房仲業起薪竟然比受僱律師還高,目前看來是新進律師水深火熱,以後應該會連帶使資深律師也晚節不保,律師界實在應該好好想想,下一步該怎麼辦?
蔡志雄律師,101年不動產經紀人榜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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