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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:買房子以大養小 以小換大


我之前的文章說過,人生第一間買的就是我執業律師的辦公室,位在板橋,約四十坪大小,後來就開始買套房出租。

你應該也知道的,後來因為配合政府的政策,銀行限制對於套房之放款成數,但買房子總不會都用現金吧,如果已經找到合適的房子,但套房之放款成數不足,該怎麼辦呢,“山人自有妙計”我就用辦公室這間大房子再去貸款,當然日後如果有資金要先把大房子的貸款先還一還,下次要再買套房時,才可以再用大房子去借錢應急,這就是我說的『以大養小』。

另外,這幾年房價不停上漲,想買房的人也許都有這樣的經驗,原來設定要買的房子,假設是六百萬,需要二百萬的頭期款,當二百萬頭期款好不容易準備好了,原來六百萬的房價可能已經漲到九百萬,需要三百萬的頭期款,好像永遠追不上房價的漲幅,這時候又該怎麼辦呢?像這樣你可以考慮看看,就以當時二百萬的頭期款去買當時六百萬的房子,當然一定會比你原先設定的房子小一點,但還是先買下來,再去繼續存另外一百萬的頭期款,房價應該是齊漲齊跌的,日後你就可以賣掉手上這間比較小的房子,同時再去買大一點的房子,如果房價是漲的,你的小房子就可以賣高價,當然你再買大房子也會貴一點;如果房價是跌的,你的小房子賣的價錢比較低,但相對你再買大房子也會比較便宜,應該能夠克服永遠追不上房價漲幅的困窘,這就是我說的『以小換大』。


你要以大養小?或以小換大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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