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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17日 星期二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:從買小馬到一大堆房子 我要這樣教小孩


我聽過這樣一個故事,
有一個小男孩,看見鄰居騎著小馬也很想要,
於是想請爸爸買給他,
他爸爸說,你應該想辦法自己存錢來買,
於是他就開始存錢,等存夠了錢,
他爸爸又說,其實你繼續存下去,就可以買匹大馬,不是更棒嗎?
小男孩已經大了些,想想也不適合騎小馬,於是又繼續存錢,
又存到了足夠的錢,
他爸爸又說,你還想騎馬嗎?還是再存一些,買台跑車啊!!
小男孩又大了些,當然會想要屬於自己的車,於是又繼續存錢,
又存到了足夠的錢,
他爸爸又說,你已經有那麼多錢了,拿來買車,會不會可惜啦?
你可以再存一些錢,拿來買一棟房子啊,
這時候小男孩已經長大了,漸漸懂得他爸爸教他的觀念,
『存錢就可以買自己想要的東西』
這個小男孩後來不但有一棟自住的房子,還有一大堆出租的房子,從此過著經濟自由的日子。
我不是要說我就是那個小男孩,要是他爸爸當初直接買小馬送小男孩,那結果會是什麼?

富蘭克林‧霍布斯(Franklyn Hobbs)在財富的秘密一書中引述塞西爾‧羅茲(Cecil Rhodes)的話說:「人們不應該把錢留給自己的孩子,這樣無異於給他們下一個禍根。如果想要盡我們所能為孩子們提供最好的服務,應該要做的就是,在我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,讓他們接受最好的教育,然後放手讓他們分文不帶地去闖世界。如果你留給他們一筆財富,會發生甚麼情況呢?他們很可能會『再也沒有努力的動力』了」!!(財富的秘密富蘭克林‧霍布斯(Franklyn Hobbs)著葉紅婷譯臉譜,城邦文化出版)

所以,『喜歡嗎?爸爸買給你!!』這樣真的好嗎?
給他魚,不如教他釣魚。
我也要這樣教導我的小孩,那你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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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心希望大家都賺大錢少走一些冤枉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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