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Yahoo看到一則新聞,新北市有一名屋主,明明知道自己位在某大學學區的中古公寓頂樓是違建,卻刻意隱瞞,還在契約書上記載,頂樓是贈品,可以隔成套房租給學生,讓買主以為賺到了,不過過戶不到一個月,拆除大隊就上門把頂樓水泥拆光光。
新屋主原本打算當包租公租給學生,每個月可以收好幾萬元,賣方還在契約書上加註買五樓,六樓頂樓就算贈品送你,還保證房子20幾年了,就算認定是違建,也不會被拆,不過就在看房當天,賣方其實正好接到違建通知書,卻還刻意隱瞞出售,因此被法院依詐欺罪判11個月。(來源網址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8%B4%88%E5%93%81-%E9%A0%82%E6%A8%93%E9%81%95%E5%BB%BA%E5%B0%87%E6%8B%86%E9%82%84%E8%B3%A3-%E5%B1%8B%E4%B8%BB%E8%A9%90%E6%AC%BA%E5%88%A4%E5%88%91-004837595.html東森新聞 – 2012年3月16日上午8:48)
也曾經有仲介推薦我頂樓加蓋的房屋,表示可以隔成更多出租之雅房,投資報酬率更高,但我個人還是比較喜歡單純獨立進出的套房。
我選擇獨立進出套房的原因:
二、頂樓加蓋隔成雅房,戶數多,進出複雜,不若獨立進出之套房,較無安全之顧慮,也較受女性房客之歡迎。
三、像新聞寫的,頂樓加蓋本來就有被拆的風險。
四、頂樓加蓋隔成雅房之整體報酬率也許比較高,但每間雅房租金與獨立進出之套房比較,租金較低,由房客之素質來說,通常承租獨立進出套房之房客經濟能力較穩定,日後不付租金之機率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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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心希望大家都賺大錢少走一些冤枉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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