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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17日 星期二

612-lawyer,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:不要被仲介騙了 買房子要堅持自己心裡的底價


如同先前說的,我會將自己想買的房子條件告訴仲介,大概就是「近捷運,十一、二坪左右,有陽台」,所以有符合條件的房子,仲介就會通知我去看。

看了喜歡,當然我會出價,一開始要比自己心裡設定的價格還低,因為通常賣方還會加價,其實這跟我平常當律師處理車禍和解的經驗挺像的,通常被害者希望多拿一些,肇事者希望少賠一點,所以被害者一開始會開偏高的價格,肇事者一開始會開偏低的價格,這都是很稀鬆平常的事。不過記得出價要在合理的範圍內,千萬別開太離譜的價格,否則仲介可能聽完你開的價格就不理你,連談都不用談了。

不管怎麼談,雙方價格總還會有差距,這時候仲介就會約我跟屋主見面談,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每次去談買主總不只我一個,通常隔壁會有一桌也是要買你想買的這間房子,仲介會說,你的出價跟屋主願意賣的價錢還差三十萬元,隔壁那桌比你的出價還多?你願意加價嗎?

原來出現了隔壁另一組人馬,『擺明了就是要你加價』,你覺得隔壁的是買真的還是買假的?

還好我的經驗豐富,我才不管別人用什麼樣的伎倆跟手段,我的心裡面只考慮三件事,第一,這是符合我條件的房子,我決定買了。第二,買來出租的年報酬率至少要有百分之四。第三,我最終的出價一定不會超過我心裡設定的底價(通常我心裡設定的底價,出租的年報酬率至少有百分之四)。


於是我決定,在我心裡設定的底價範圍內再加價十萬元,我是這麼跟仲介說的,這是我最終的價格(其實離我推算年報酬率至少要有百分之四的價格還便宜十萬),『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』,如果買不到,那就祝福隔壁桌的吧,我不會再加價了。

猜猜怎麼著,最終我買到了。

出價是一門極高的藝術,有時候只能意會,不能言傳,我有順利以我設定的價格買入的房子,當然也有幾間真的遺憾被別人買走了。所以有時候,當下出的價格也許高了一些,但順理出租幾年回頭來看,你又會慶幸還好當初有用合理的價格買下這間房子。

其實買房子跟買股票也蠻像的,我寧願用合理的價格買進條件不錯的房子,也不願意用比較便宜的價格買近條件不佳的房子。也許你會說,房子更便宜投資報酬率不是更高嗎?錯,第一,條件不佳的房子租金開不高;第二,條件不佳的房子可能沒人租,那投資報酬率是零。

記下我買房子考慮的三件事,第一,這是符合我條件的房子,我決定買了。第二,買來出租的年報酬率至少要有百分之四。第三,我最終的出價一定不會超過我心裡設定的底價(通常我心裡設定的底價,出租的年報酬率至少有百分之四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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